close

〔自由時報記者林欣漢/花蓮報導〕多年情誼竟因一瓶疑似過期雞精而「變質」!

女子被判拘役40天

花蓮縣曾姓(43歲)、張姓(43歲)兩女子交情甚篤,還以公婆互稱,去年曾女拿一瓶疑似過期的雞精給張女,後來由張女及其妹妹飲用,造成姊妹倆胃灼痛、逆流性食道炎等傷害,張女雖表示願意原諒,但張女妹妹不滿曾女害她天天跑醫院長達半年,事後道歉誠意也不夠,決定提告,花蓮地方法院昨依過失傷害,判處曾女拘役40天,得易科罰金4萬元。

姊妹都喝 雙雙送醫

判決書指出,事發當時曾女見好友張女氣色不好,拿友人贈送的雞精給張女,張女喝了一小口,覺得味道怪怪的,拿給妹妹喝,妹妹一口氣喝下,喉嚨、腸胃馬上感到灼痛,趕緊買牛奶催吐,姊妹倆都送醫院急救。

姊妹倆當天就出院,但張女妹妹事後陸續出現耳鳴、偏頭痛、自律神經失調等症狀,體重也從45公斤暴增20多公斤,就醫看遍各科,都找不到病因。

張女妹妹說,她幾乎天天跑醫院,時間長達半年,身體狀況仍沒有改善,為此還去看精神科,做心理諮商,但曾女事後對她不聞不問,雞精來源交代不清,該賠償的醫藥費也不見影子,「換做是你會不會崩潰?」

曾女、張女兩人於6年前結識,張姓姊妹近年在花蓮市開手工藝品店,曾女經常前往,互動頻繁,曾女甚至還持有張家鑰匙,雙方經常會互贈吃的東西,感情非常好。

張女妹妹說,因為是人家的心意,雖然不喜歡雞精,當時也有聞到疑似松香水味道,仍一口吞下,她自行催吐出一團黑色濃稠物,但醫師說,樣本太少無法化驗,該瓶雞精又被曾女帶走丟棄,無法確定內容物究竟是什麼。

一審認為,轉贈食品給他人飲用,本應注意檢視內裝物有無過期或變質,認定曾女未盡注意義務,構成過失傷害罪,判處拘役40天,如易科罰金,以1000元折算1日,總金額為4萬元。

曾女辯護律師林國泰說,曾女尚未收到判決書,但得知判決內容非常不服氣,認為全案不能和解,就是因為對方提出200萬元天價求償,雙方無法達成共識,雞精也是朋友送給她、她再轉送,況且法官沒有雞精過期、變質的鑑定報告證據,就判她敗訴,很不合理,一定會上訴。

■ 歡迎到Yahoo!奇摩新聞粉絲團說說你的看法






熱門關鍵字: 自拍 情色自拍 偷拍 lv2011門市新款目錄, gucci官網,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v4rj3gt8 的頭像
    v4rj3gt8

    v4rj3gt8的部落格

    v4rj3gt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